一、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
2.《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第八条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
二、申报条件: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要求。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三、申报材料: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二份,A3纸)
2.建设单位登录江西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具体操作办法见平台《操作手册(建设单位)》(网址:http://59.52.254.107:8093/Default.aspx,本窗口审批的项目,网上申报时项目所在地一定要填写为市辖区)
3.建设用地批准书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施工场地基本具备施工条件的说明文件
7.建设资金到位证明。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建设单位应当提供银行出具的资金到位证明或者银行付款保函。
8.建设单位提供本单位截止申请之日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承诺书或者表明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其他材料
9.图审机构出具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10.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施工图审查备案单
11.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法律规定的人员密集场所和特殊工程项目需要提供)
12.中标通知书(无需招标的工程需提供《建设工程直接发包情况告知表》)
13.经主管部门备案的施工合同(采用国家规定的最新版本)
14.工程监理合同(采用国家规定的最新版本)
15.办理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即提供批准的《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
16.办理了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手续,即提供批准的《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申请表》
17.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凭证。
1000万元以上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自按合同价1%缴纳;1000万元以下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自按合同价1.5%缴纳。收款单位:bet365赌场手机投注 账号:193204822577 开户行:中国银行鹰潭市建设路支行
18. 产权证或者租赁合同、业主同意装修证明(旧房装修工程需要提供)
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核验原件。所需要的申请表、登记表等格式文本在鹰潭市城乡设局网站下载http://www.csgb120.com。
四、办理程序:
申请人向窗口提出申请 → 窗口受理审核→ 窗口负责人批准→ 窗口发证
五、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七、办理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冬季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八、办理机构:鹰潭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城乡建设局窗口 电话:0701-6264018。地址:市林荫东路与湖西路交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