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15年09月01日    来源:  作者:

一、备案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七条

二、备案内容

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三、备案条件

依法进行了招标投标

四、应提交的材料

1、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

2、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文件(设有标底的,应当附标底)

3、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5、中标通知书

6、委托工程招标代理的应附委托合同

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已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提交了有关资料的,不再重复提交。

五、应发给的证明文件:加盖招标办公章

六、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七、办理数量限制:无  

收费标准:不收费

       九、办理时间 

夏令制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冬令制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00。 

十、办理机构:鹰潭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地址:鹰潭市信江新区经济大厦D436 

电话:0701-6261077,6441657

主办单位:bet365赌场手机投注    地址:江西省鹰潭市信江新区鹰潭经济大厦D区4楼    电话:0701-622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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