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3.《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
4.《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二、办理范围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第(三十五)条1.涉及公路方面的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资质。2.涉及水运方面的资质: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航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通航建筑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三、申报材料
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提交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及相应的电子文档。附件材料按照下列顺序进行装订:
(一)综合资料(第一册):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3.企业章程;
4.企业近三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
5.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
6. 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
7.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
8.如有设备、厂房等要求的,应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厂房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以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9.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其中,首次申请资质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2、4、5、9的材料,但应提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文件。
(二)人员资料(第二册):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证明;
2.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养老保险凭证;
(三)对企业申请改制、分立、合并需重新核定资质的,除需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下列资料(列入第一册综合材料):
1.企业改制、分立、合并方案(包括新企业与原企业资产、人员、工程业绩的分割情况);
2.企业改制、分立、合并的批准文件或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3.企业改制、分立应提供改制、分立前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
4.企业合并应提供合并前各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及最新合并报表;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四、受理时间及受理机构
每季度受理一次涉及公路、水运方面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申报企业向市城乡建设局提出资质申请(其中:注册地在贵溪、余江的分别由上述两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于2、5、8、11月的20日前将申请材料报市城乡建设局。
五、办理程序
六、申报材料要求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六份,附件资料两套。其中市交通运输局《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二份、申请资料一套,市城乡建设局《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四份,申请资料一套。
(二)附件资料应按综合资料、人员资料分册装订,规格为A4(210×297mm)型纸,并有标明页码的总目录及申请说明。建议采用软封面封底,逐页编写页码。
(三)申请资料必须数据齐全、填表规范、印鉴齐全、字迹清晰,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
(四)《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必须是打印带条形码的申请表。申请企业登录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管理系统”,录入相关信息后即可取得带条形码的申请表。
(五)市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科要认真核对企业申请资质原件,并在复印件加盖原件验核印章。
七、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9个工作日(办理期限不含专家审查、现场核查、公示及企业补充材料、陈述和投诉举报处理时间)
八、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办理机构及电话
市城乡建设局建管科 联系电话:6227406
市交通运输局综合科 联系电话:7073690
市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www.yingtanjsj.gov.cn
夏令制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冬令制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