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局活动办)更好地履行职责,经局党委研究,制定局活动办及其下设各组主要工作职责。
一、活动办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领导小组)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决策部署,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2.及时了解掌握全局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好的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向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建议,按照领导小组要求有效开展工作。
3.根据局领导小组的要求,对全系统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检查和具体指导。
4.做好向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委督导组的请示报告工作。
5.筹备局领导小组会议和有关工作会议。
6.承办局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完成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活动办下设各组主要工作职责
(一)综合组
1.向局领导小组和活动办提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和建议。
2.负责起草我局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工作方案、各个环节的工作计划和措施等,并提交领导小组讨论研究。
3.建立健全局领导小组及活动办各项工作制度。
4.及时了解、掌握各基层党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情况,向局领导小组提出合理建议。
5.负责征求、汇总群众的意见建议,起草整改工作方案,建立台账,逐项跟踪整改落实。
6.加强与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委督导组的具体联络,及时请示、汇报与活动相关的事项。
7.负责活动办日常公文办理、管理等工作。
8.负责教育实践活动有关会议的组织工作,起草会议材料,编发会议纪要,整理会议资料。
9.承担活动办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二)宣传组
1.负责局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工作,推广活动中好的做法、好的经验。
2.及时掌握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先进典型事例等,为扎实推动教育实践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3.编发局教育实践活动《工作简报》。
4.负责局教育实践活动新闻报道。
5.负责局教育实践活动专题网站建设与日常管理维护等工作。
6.承担局活动办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三)督导组
1.负责局基层党组织教育实践活动督导工作。
2.指导局属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日常工作,了解、掌握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情况,提出合理建议,并及时向局活动办请示汇报。
3.对各基层党组织提出的意见建议和工作请示等,及时予以答复,并提交局活动办研究解决。
4.承担局活动办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