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定依据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第十条、第四十二条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8号)第四条
二、办理条件:符合法定条件
三、申报材料
1.《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申请表》(一式四份)
2.建设单位在江西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上进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59.52.254.107:8093/Default.aspx,本窗口审批的项目,网上申报时项目所在地一定要填写为市辖区)
3.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
4.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书;
5.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或建设工程直接发包情况告知表)
6.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施工合同(采用国家最新版本)
7.施工单位营业执照
8.施工单位资质证书
9.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
10.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或建设工程直接发包情况告知表)
11.工程监理合同(采用国家最新版本)
12.监理单位资质证书
13.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身份证
14.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的安全员岗位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身份证
15.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证书及身份证
16.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施工单位到市社保局办理,咨询电话0701-6222106)
17.施工组织设计(含各类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扬尘治理方案)
18.监理规划或者监理实施细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提供复印件的需核验原件。所需要的申请表、登记表等格式文本在市城乡设局网站下载http://www.csgb120.com。
四、办理程序
申请人向窗口提出申请 → 窗口受理审核→ 窗口负责人批准→ 窗口在《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申请表》上盖行政审批专用公章→申请表发放给申请人
五、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七、办理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冬季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八、办理机构
鹰潭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城乡建设局窗口 电话:6264018。